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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国家留学基金-辽宁省地方合作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0-04-20 10:04 刘丹丹 

各学院: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国家留学基金-辽宁省地方合作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辽教办发〔2020〕48号)要求,2020年国家留学基金委与辽宁省教育厅将继续合作开展地方合作项目。现将申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关于项目简介、选派计划、选拔范围、申请条件、申报材料、对外联系及派出、资助内容、选拔办法、评审及录取时间、派出及管理、特别注意和说明等事项,请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地方合作项目专栏查询,网址为:https://www.csc.edu.cn/chuguo/s/1735

二、详细资助内容资料

关于项目的申请条件、出国留学外语条件、网上申报指南、申请材料说明、辽宁省地方合作项目申报科研团队方式派出的有关要求等,详见附件1。

三、申请材料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

2.《单位推荐意见表》

3.国外单位正式邀请信复印件(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必交)

4.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5.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6.外方合作者简历(由其本人签字)

7.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8.申请高级研究学者应提交符合高级研究学者录取条件的有关证明(详见附件1)

9.《沈阳工业大学教职工申请出国(境)审批表》(附件2)

申请人填写《沈阳工业大学教职工申请出国(境)审批表》(附件2),连同上述申请材料的纸质版(一式两份)、申请表PDF电子版(以“学校+专业+姓名”命名)、其他需上传材料的PDF电子版(以“学校+专业+姓名+附件”命名)以及《单位推荐意见表》具体推荐内容的WORD版于2020年5月11日前提交至我校国际合作处(校部225室)。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丹丹

电话号码:(024)2549 6051 13591689063

联系地址:国际合作处(校部225室)

附件:

1.详细材料

2.《沈阳工业大学教职工申请出国(境)审批表》



国际合作处

2020-04-20

附件【附件2-教职工申请出国(境)审批表201901.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1.rar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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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24-25496051  邮编:110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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