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关于征集中国-乌克兰政府间科技交流项目的通知》要求,开始中乌2021-2022年度双边政府间科技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交流项目为人员交流互访项目,旨在资助已就项目合作事宜达成一致的中外方合作单位进行交流互访,以推动项目合作的开展与完成。
2.申报单位应为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具有相应对外合作渠道和能力、具备相应科研条件和能力的法人科研院所、高校或企业,且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3.合作项目领域为:信息及通讯技术、能源和能效、自然资源合理利用(其中包括农业技术)、生命科学(包括新冠肺炎等疾病治疗及有效药物研究等)、新物质和材料、基础科学。
4.双方科技主管部门将根据项目评审结果协商决定共同资助的项目数量。
5.合作项目应于两年内执行完毕或取得阶段性成果。
二、申报办法
1.项目网报时间:2021年1月1日-2月18日。请有意向的项目申请人在2021年1月7日前联系国际合作处获得申报系统(http://step.cstec.org.cn/)用户名和密码,2月18日前通过系统填写并提交项目预申报书,并将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一份)和PDF电子版报送至国际合作处。
2.有关该项目的线上申报流程及更多详情请浏览以下网站:http://www.most.gov.cn/tztg/202012/t20201224_160396.htm。
三、资助方式
对于批准立项的交流项目,两国科技主管部门将共同资助合作双方在项目执行期内进行互访交流。中方项目资助标准约8万元,具体额度将在立项后通知。项目经费支出科目主要包括出访国际旅费、接待外方来华食宿费以及项目执行实际所需的其他费用。中国科技部将在项目执行单位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后,一次性拨付经费。
四、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部 门:国际合作处
地 点:校部225室
联 系 人:刘丹丹
联系电话:(024)2549 6051
特此通知
国际合作处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