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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评审专家的通知
2022-03-16 09:07 刘丹丹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商请协助更新和增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评审专家的函》(留金选〔2022〕18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评审专家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住)权。

2.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岁。

3.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品德高尚、为人公正、工作严谨。

4.具有12个月(含)以上连续留学经历,熟悉并支持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工作,有意愿、时间和精力参加评审工作。

5.具有较高外语水平,能评阅外文申请材料,熟悉计算机操作。

(二)重点推荐符合以下条件的专家

1.具有长期留学经历(24个月及以上连续留学)、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学术型专家。所推荐专家应具备较强的学术素养,熟悉国内外本学科专业领域研究前沿动态及国外相关高校、科研单位研究情况。优先推荐曾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或参与国家级科研项目的专家学者、获得国外博士学位的青年专家学者(50岁以下)、所指导学生曾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或进行博士生联合培养的专家学者或担任行政管理职务的专家学者。

2.具有应用型专业学位培养教学经历或产学研经验的、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应用型专家,所推荐专家应了解国内外本学科专业领域前沿动态及国外相关单位研究情况。优先推荐担任行政管理职务的专家。

3.“双一流”建设学科的专家。优先推荐附件1所列的82个新增学科的专家学者,尤其是交叉学科(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国家安全学)。

4.熟悉国际组织运行规则,从事国际组织研究、国际组织人才培养的研究型专家或具有国际组织工作经历的实践型专家,可以使用外语(英语、法语等)进行面试。

5.熟悉国际合作与交流/研究生培养/教师培训的专家;从事国际区域问题研究或相关专业的专家;在俄罗斯、乌克兰、白俄罗斯等国家有长期留学经历的精通俄语的专家。

二、材料报送

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的申请人参照《学科专业代码及名称(含新增学科)》(附件2),于2022年3月18日前将增补新专家信息汇总表(附件3)、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评审专家推荐信息表(附件4)电子版通过公文流转发送至国际合作处刘丹丹。

联系人:刘丹丹

联系电话:13591689063

特此通知

沈阳工业大学国际合作处

2022年3月16日

附件【附件2-学科专业代码及名称(含新增学科).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3-增补新专家信息汇总表.xls已下载
附件【附件4-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评审专家推荐信息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1-优先增补专家学科清单.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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