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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工业大学2023年依据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简章
2023-01-11 18:12 国际合作处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的通知》(教港澳台厅函〔2022〕19号)要求,为做好沈阳工业大学2023年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与专业

1.2023年我校招生计划共10人,具体招生名额视生源情况而定。各专业招生计划不定,录取时学校将视各专业的报考情况,确定各专业的录取人数。

2.申请者可在招生专业目录中选择不超过四项作为专业志愿,招生专业目录详见附件《沈阳工业大学2023年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报名条件

1.持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所持证件须在有效期内;

2.参加2023年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以下简称学测),且语文、数学、英文考试科目中任意一科成绩达到均标级以上。

3.申请者身体状况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规定。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1日至3月31日。

2.报名方式:考生登录祖国大陆普通高校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系统(网址:https://www.gatzs.com.cn/z/tw/)进行报名。考生须按照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上传如下材料:

(1)考生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电子照片;

(2)《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

(3)往届高中毕业生提交毕业证书扫描件;应届高中毕业生提交就读学校开具的应届毕业生预毕业证明或在学证明扫描件,证明上应注明学籍号;

(4)台湾地区当年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验成绩通知单(含报名序号或应试号码,须加盖学校公章);

(5)考生中学成绩证明(须加盖学校公章);

(6)经个人签字或签章的《个人成绩查询授权委托书》(报名系统内下载);

(7)考生诚信承诺书(报名系统内下载);

(8)高中阶段获奖证书或有关申请者经历的其他证明材料。

我校不接收考生纸质报名材料,所有材料须上传至报名系统。考生应确保所提供材料真实有效,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填报信息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选拔办法

(一)审核阶段

我校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包括身份审核、学历审核及学测成绩审核等。

考生应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结果。系统显示需更正或补充材料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更正或补充有关材料,提交后及时查看审核结果,逾期提交不再受理。系统显示初审不通过的考生不得录取。资格造假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已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二)考核阶段

审核完成后,我校将对考生进行远程线上面试考核。主要考察考生学科特长、创新潜质、语言表达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具体时间和安排将通过电邮方式告知。

(三)录取阶段

我校依据考生的学测成绩,参考考生中学期间学习经历、社会实践等情况择优录取。

系统将于5月15日统一公布各校拟录取名单,考生须于5月15日至19日期间登录系统查询本人录取情况,进行录取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且不得参加征集志愿报名。

我校将根据录取情况确定是否开展征集志愿。若开展征集志愿录取,考生于5月21日至31日期间进行报名。系统6月21日统一公布各校征集志愿拟录取名单。考生须于6月21日至25日期间登录系统查询本人录取情况,进行录取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学校将于2023年8月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

五、入学与身体检查

1.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来校报到,报到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为准。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提前向所在学院请假,并获得批准。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又未请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2.新生入校后,我校将核查其入学资格。但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3.新生入校后,由学校进行身体检查,对不符合入学体检要求者,取消入学资格。

六、收费标准

被录取的学生入学时,应缴纳学费和杂费等,收费标准与大陆同专业学生标准一致。

七、注意事项

1.申请者需提前办理《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便在面试时出示。

2.沈阳工业大学不收取申请、面试等任何费用。

3.除本简章外,沈阳工业大学还通过联招考试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

4.艺术专业暂不招生。

八、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86-24-25496051

传 真:86-24-25499028

电子邮件:Wendy1993@sut.edu.cn

通信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辽西路111号,

沈阳工业大学国际合作处(港澳台办公室)。

邮政编码:110870

联系人:李铁欣老师

九、其他

1.学生在校期间,我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教港澳台〔2016〕96号)进行管理。

2.报名系统工作安排如有变动,以报名系统公告为准。

3.本招生简章由沈阳工业大学国际合作处(港澳台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沈阳工业大学2023年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招生专业目录

沈阳工业大学国际合作处(港澳台办公室)

2023年1月9日

附件【附件:沈阳工业大学2023年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招生专业目录.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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