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工作,按照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和辽宁省教育厅的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我校将组织实施2023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现将我校选派工作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信息查询
关于2023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工作流程、选派办法、外语要求、应提交材料及说明等详细信息,请登录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查询《2023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专栏》,网址为:https://www.csc.edu.cn/chuguo/s/2465。
二、选派计划
1.选派规模
2023年选派规模将另行公布。
2.留学期限
高级研究学者的留学期限和资助期限为3-6个月,访问学者的留学期限和资助期限为3-12个月,博士后的留学期限和资助期限为6-24个月。
三、应提交申请材料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
2.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国外单位正式邀请信复印件
4.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5.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6.获奖证书复印件(不超过5页)
7.外方合作者简历
8.项目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9.《单位推荐意见表》
注:《单位推荐意见表》中的推荐意见由申请人所在二级单位的负责人填写,并签字盖章。
四、我校选派时间安排
1.材料准备:申请人上网查询简章、选择项目,并准备好申请所需的相应材料。
2.网上报名:2023年4月10日至27日,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https://sa.csc.edu.cn/student),建立账户并设定密码,在线填写相关信息,将要求的相关材料扫描并上传至信息平台(《单位推荐意见表》除外)。
3.材料提交:申请人于2023年4月26日前将上述申请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提交至我校国际合作处(校部225室);同时将《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申请材料电子档以及《单位推荐意见表》word文档公文流转至国际合作处刘丹丹。
4.学校审核:学校对申请人情况进行审核和选拔。
5.材料报送:学校将拟选派人员的材料报送辽宁省教育厅。
五、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沈阳工业大学国际合作处
地 点:校部225室
联系人:刘丹丹
联系电话:024-25496051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