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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辽宁省地方合作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3-04-06 13:46 刘丹丹 

各学院: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相关工作安排,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辽宁省地方合作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将申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关于选派工作流程、选派办法、外语合格条件、有关国别申请、派出注意事项(访问学者类)、材料准备等事项,请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官方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s://www.csc.edu.cn/chuguo/s/2536

二、申请材料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

2.《单位推荐意见表》

3.国外单位正式邀请信复印件(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必交)

4.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5.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6.外方合作者简历(由其本人签字)

7.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8.申请高级研究学者应提交符合高级研究学者录取条件的有关证明

注:《单位推荐意见表》中的推荐意见由申请人所在二级单位的负责人填写,并签字盖章。

三、我校选派时间安排

1.材料准备:申请人上网查询简章、选择项目,并准备好申请所需的相应材料。

2.网上报名:2023年5月1日至10日,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建立账户并设定密码,在线填写相关信息,将要求的相关材料扫描并上传至信息平台(《单位推荐意见表》除外)。

3.材料提交:申请人将上述申请材料的纸质版(一式一份)、申请表PDF电子版(以“学校+专业+姓名”命名)、其他需上传材料的PDF电子版(以“学校+专业+姓名+附件”命名)以及《单位推荐意见表》具体推荐内容的WORD版于2023年5月10日前提交至我校国际合作处(校部225室)。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丹丹 李铁欣

电话号码:(024)2549 6051

联系地址:国际合作处(校部225室)

特此通知

沈阳工业大学国际合作处

202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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