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和辽宁省教育厅相关工作安排,我校现组织开展辽宁省地方创新子项目(第二批)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
辽宁全面振兴背景下新经管国际化创新人才培养项目
2.留学专业
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统计学
3.选派规模、类别及留学期限
年度选派规模15人。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3-6个月,访问学者留学期限6-12个月,博士后留学期限6-24个月。
4.留学国别及留学院校
(1)美国:天普大学(Temple University)、密苏里州立大学(Missouri State University)
(2)日本:同志社大学(Doshisha University)
(3)英国:剑桥大学(University of Cambridge)、奥斯特大学(Ulster University)
(4)澳大利亚:科廷大学(Curtin University)、新南威尔士大学(The University of New South Wales)
(5)加拿大:西安大略大学国王学院(King’s University College at Western University)
(6)韩国:西江大学(Sogang University)
(7)比利时:根特大学(Ghent University)
5.省内牵头院校
辽宁大学和东北财经大学
辽宁大学外方合作院校:美国密苏里州立大学、英国剑桥大学、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韩国西江大学、比利时根特大学。
东北财经大学外方合作院校:美国天普大学、日本同志社大学、英国奥斯特大学、澳大利亚科廷大学、加拿大西安大略大学国王学院。
申请人可自行联系外方院校获得邀请函,也可将个人需求及个人简历(中英文对照)发送给各自所在的辽宁大学、东北财经大学、辽宁师范大学国际交流处,请其协助联系相关外方院校。如有其他疑问,请按照外方合作院校所属单位分别发送至联系邮箱。
辽宁大学联系人:赵文姝
联系邮箱:zhaowenshu@lnu.edu.cn
东北财经大学联系人:王迪
联系邮箱:wangdi@dufe.edu.cn
重要提示:协助联系不保证一定能获得邀请函。留学国别及留学院校固定,不可更换。
6.研修主题及专业方向
立足一流学科范畴内的前沿经管学科中的产学研研究;围绕辽宁全面振兴背景下开放合作的新任务、新目标和新需求,建立经管学科发展高地;以双向“引资、引智”模式的创新型智库推动辽宁地区经济发展;以辽宁全面开放合作为理论、教学、研讨、实践的主题,拓宽产学研合作;以模式创新驱动高校教育中的学科建设;以手段创新落实高校教育中的通识教育等。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须符合《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2023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详情请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官网查询:https://www.csc.edu.cn/chuguo。
三、申请材料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
2.《单位推荐意见表》
3.国外单位正式邀请函
4.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5.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6.外方合作者简历(由其本人签字)
7.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8.申请高级研究学者应提交符合高级研究学者录取条件的有关证明
9.沈阳工业大学出国(境)人员思想鉴定表-教师类(见附件)
注:《单位推荐意见表》中的推荐意见由申请人所在二级单位的负责人填写,并签字盖章。
四、我校选派时间安排
1.申报准备:6月1日-6月20日,申请人个人自行联系外方院校或者通过项目牵头单位联系外方院校取得符合子项目国外院校及专业要求的外方邀请信,并按申请材料清单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申请人须提前与省内创新子项目牵头单位取得联系,告知邀请函及申请材料准备情况。
2.网上报名:2023年6月20日-23日,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建立账户并设定密码,在线填写相关信息,将要求的相关材料扫描并上传至信息平台(《单位推荐意见表》除外)。
3.材料提交:申请人将上述申请材料的纸质版(一式一份)、申请表PDF电子版(以“学校+专业+姓名”命名)、其他申请材料的PDF电子版(以“学校+专业+姓名+附件”命名)以及《单位推荐意见表》WORD版于2023年6月23日前提交至我校国际合作处(校部225室)。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丹丹 李铁欣
电话号码:(024)2549 6051
联系地址:国际合作处(校部225室)
特此通知